会计事务(代码:120200)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年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中小企业和会计服务机构,培养从事会计核算、出纳、收银、财务软件应用与维护、财务软件营销与服务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五、职业范围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职业修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
2.具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精神。
3.具有适应会计职业生涯发展、自主学习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4. 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5.具有认真仔细、沉着稳健的作风。
6.具有现代社会公民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科学素养、环境保护意识和健康生活态度。
7.具有操作office办公软件的基本能力。
1.熟悉财务会计制度和各项财务税收法规。
2.在掌握“必需、够用”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有较强实际会计操作技能,毕业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获取会计上岗证书。
3.掌握点钞、汉字录入、数字录入、账簿书写等会计基本技能。
4.掌握利用计算机进行表格制作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5.能够根据货币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从事收银和出纳工作。
6.熟悉会计事务操作的一般流程和操作要求,能够运用财务软件从事企业会计事务核算工作。
7.能够从事企业税费计算与申报工作。
专业技能方向---企业会计
1.能够从事制造企业成本核算及信息处理。2.能够从事企业收银、后台数据处理和系统管理工作。
3.能够用Excel对财务信息进行统计及信息化处理。
4.能够胜任财经文员工作,能撰写简单的商务文案。
5.能够熟悉一款ERP软件,能操作其中的财务系统模块。
专业技能方向---会计服务
1.具有财务软件维护能力,能对财务软件运行的环境进行日常维护。2.能过从事财务软件营销与服务工作。
3.能够用Excel对财务信息进行统计及信息化处理。
4.能够熟悉一款ERP软件,能操作其中的财务系统模块。
5.能够胜任财经文员工作,能撰写简单的商务文案。
高职:会计、会计事务、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八、课程结构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础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3、专业选修课
(1) 企业经营体验。(2) 营销员实务。
(3) 库管员实务。
(4) 办公设备应用。
(5)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
(6) 非营利组织会计。
(7) 其他
综合实训是本专业必修的校内实训环节,要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岗位能力需要为依据,以财经类仿真实实训软件为平台,有序开展点钞、翻打传票、出纳员岗位实训、收银员岗位实训、办税员岗位实训、财务业务一体化应用、财务软件实施与维护等综合性实训项目,对本专业职业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应具备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进行系统化训练,为学生未来就业或创业打下基础。
5、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本专业最后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他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校企合作,实行工学交替、多学期、多阶段安排学生实习。通过企业顶岗实习,学生能更深入地了解企业会计及相关服务岗位的工作任务与职责权限,能够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学会与人相处与合作,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与就业态度。
十、教学实施
(一) 教学要求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时本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服务意识、夯实文化基础、提升优雅形象气质的重要保证,符合从事高星级饭店服务、运营与管理的需求。公共基础课应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全面的素质培养服务,为学生专业能力的学习和岗位需要以及持续发展服务,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教学要按照本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要求,强化理论实践一体化,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围绕会计核心能力培养,通过会计基础训练、手工会计综合实训、会计信息化综合实训等环节的实施,提升学生会计信息化处理能力,培养面向小企业和会计服务机构,从事收银、出纳、会计、会计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教学管理
(1)各学校依据本标准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各地区会计专业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开设专业(技能)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课时规划上可视学生程度、师资队伍状况、社会需要及本校实习实训设备情况适当调整。(2)实施企业顶岗实习,应有校企联合制定的实习计划和明确的评价要求,学校要加强实习学生的日常跟踪管理,为学生办理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3)学校在本专业开展订单培养时,应保证必修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实施,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合作企业要求将订单特设课程作为专业方向课程实施。
(4)教师实施课程教学,要由学校组织教师编写课程授课计划,设计相关教学方案,明确课程实施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方法与组织方式、资源保障要求与质量评价要求。
十一、教学评估
(1) 教学评价应与课程目标一致,既要关注学生知识技能的理解,掌握和能力的提高,又要关注学生情感与价值观;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又要关注学生学习过程;既要关注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又要关注学生对教师的评价。(2) 注重教和学过程性评价,将学生日常学习态度、学习表现、知识技能运用规范纳入课程成绩评价范围,形成日常学生评价和期中、期末考试结果为要素的学业评价体系。
(3) 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证为教学抓手,将学业考核和职业资格考证相结合,允许用职业资格证书替代一定专业课程成绩或学分。
(4) 以企业评价标准为依据,形成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的学生企业顶岗实习环节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和细化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要求。
十二、实训实习环境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实习室(场)和校外实训基地。(一)校内实训实习室
校内实训实习需要具备手工会计实训室、会计信息化实训室、会计基本技能鉴定室和收银实训室,只要功能如下:
(1) 手工会计实训室:用于出纳、会计实务、税费计算与缴纳等实训。
(2) 会计信息化实训室:用于出纳业务信息化、会计业务信息化、涉税业务信息化、财务软件维护等实训。
(3) 会计基本技能鉴定室:用于会计基本技能课程训练与水平检测。
(4) 收银实训室:用于会计基本技能和收银实务课程实训。
校内实训室主要工具和设施设配的名称、数量见下表。
本专业应建立两类校外实习基地。根据会计岗位实习要求,依托企业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专业认知和会计工作顶岗实习基地;根据收银员、财经文员等岗位实习需要,依托商贸服务企业,建立营销、收银等服务岗位顶岗实训基地。
十三、专业师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应合理,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人教师2人;建立“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其中“双师型”教师应不低于30%;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讲师(含讲师)或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学校专任教师应具有本专业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风尚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按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完成教师和会计技术职务继续教育项目。能够每两年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企业实习与实践活动。具备现代职教理念,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能够在教学中采用做中学、做中教的方法。